為有效遏制群眾反映強烈的虛假違法教育培訓類廣告,進一步規(guī)范教育培訓類廣告發(fā)布行為,切實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,市場監(jiān)管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整治教育培訓類廣告專項行動。據統(tǒng)計,我局共檢查民辦學校21家、各類培訓機構58家,檢查教育培訓類廣告139條,立案查處無照經營教育培訓案件1宗。
一、高度重視,迅速部署。根據江門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與江門市教育局聯合下發(fā)的《關于開展整治教育培訓類廣告專項行動的通知》,結合我市實際,我局迅速下發(fā)整治通知,明確這次專項行動的整治時間、整治對象、整治內容,以及相關工作要求,要求各轄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所結合本轄區(qū)的實際,采取有效措施,開展專項整治行動,務求整出成效。
二、排查摸底,分類整治。一是摸清底數。本次整治的對象分別是在我市開展招生宣傳,利用各種形式發(fā)布教育培訓類廣告的民辦學校和各類培訓機構。市局主動聯合教育部門,對民辦學校和各類培訓機構的登記情況進行摸底,掌握底數,數據整合后形成整治對象明細,下發(fā)到各所進行對照檢查。二是逐一核查。查清整治對象的經營資格,并進行分類檢查,對整治對象發(fā)布的廣告,重點從是否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;是否使用國家級、最高級、最佳等絕對化用語,是否刻意貶低其他教育培訓學校;是否對升學、通過考試、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,或者對教育、培訓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;是否明示或者暗示有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、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、培訓;是否利用科研單位、學術機構、教育機構、行業(yè)協會、專業(yè)人士、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、證明;是否真實宣傳培訓的師資、項目、課時、價格等信息,宣傳對購買行為是否有實質性影響,是否欺騙、誤導學生和家長;是否含其他欺騙和誤導內容等方面來檢查廣告內容是否違法。對廣告發(fā)布行為重點對民辦學校招生廣告是否經過教育局備案;是否在中小學校、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,是否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、教輔材料、練習冊、文具、教具、校車等發(fā)布或者變相發(fā)布廣告;是否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等進行檢查。切實維護教育培訓機構市場秩序和廣大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。
三、強化宣傳,指導到位。通過上門檢查、走訪、電話通知等方式,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加強對教育培訓機構、的普法宣傳教育,壓實學校主體責任,督促學校負責人嚴格抓好學校廣告宣傳的把關工作。同時,通過微信群發(fā)布溫馨提醒信息的形式,加強對廣告經營主體的行政指導,從源頭上杜絕虛假違法教育培訓類廣告的發(fā)生。